山東省秋冬季聊城無縫鋼管造行業實施部分錯峰生產
9月27日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《山東省落實〈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017—2018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〉實施細則》。細則實施范圍包括全省17個設區市,重點是濟南、淄博、濟寧、德州、聊城、濱州、菏澤7個京津冀大氣污染傳輸通道城市。在2017年采暖季前(11月15日前),7個傳輸通道城市關停淘汰32臺、157萬千瓦燃煤機組,壓減煉鋼產能183萬噸。未實現煤炭消費等量或減量替代的新建擴建耗煤項目,采暖季實施停產。2017年10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,7個傳輸通道城市轄區內焦化企業出焦時間均延長至36小時以上;除滿足達標排放要求的電爐、天然氣爐外,濟南、淄博、濟寧、泰安、萊蕪、德州、聊城無縫鋼管、濱州、菏澤9市其他鑄造企業采暖季全部實施停產。
山東省落實《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017—2018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》實施細則
為貫徹落實環境保護部、國家發展改革委、工業和信息化部等10部委和北京、天津、河北、山西、山東、河南6省(市)政府聯合印發的《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017—2018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》(環大氣〔2017〕110號),切實加強我省2017—2018年秋冬季(2017年10月—2018年3月)大氣污染防治工作,最大限度降低秋冬季重污染天氣發生的頻率和時間,確保完成國家新下達的各項目標任務,在《2017年環境保護突出問題綜合整治攻堅方案》(魯廳字〔2017〕35號)的基礎上,制定本實施細則。
1.加快區縣監測網絡建設。7個傳輸通道城市于2017年10月底前,其他10個城市于2018年6月底前,轄區內所有縣(市、區)全部建成包含二氧化硫(SO2)、二氧化氮(NO2)、可吸入顆粒物(PM10)、PM2.5、一氧化碳(CO)、臭氧(O3)六項參數在內的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站點,其中縣(市)建成2個以上,區建成1個以上。實時對外發布信息,所有站點原始監測數據實時上傳中國環境監測總站,上傳率達到90%以上;2017年10月底前,7個傳輸通道城市除國控站以外的監測站點,全部上收到省級環境監測部門,省級環境監測部門每月5日前將上月審核過的數據上傳中國環境監測總站。7個傳輸通道城市內各縣(市、區)要布設降塵量監測點位,并做好數據質量控制,每月向中國環境監測總站報送降塵量。(省環保廳牽頭,各級政府負責落實)
2.加強監測數據質量管理。完善空氣質量監測遠程在線質控系統,加快提高社會環境監測機構和人員的服務水平和質量,嚴厲打擊監測數據弄虛作假,保證環境監測數據的公正性和權威性。一經發現干擾監測數據的,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