聊城無縫鋼管產能置換穩步推進
新的產能置換實施辦法提出"1個必須+6個不得",進一步明確產能置換范圍。與2015年的舊版本對比,新版本《辦法》主要有以下四方面區別:一是產能置換比例要求更嚴格。二是鼓勵適度發展節能減排優勢明顯的電爐短流程煉鋼。三是置換比例計算更加規范。四是社會監督和懲罰措施更嚴格。
新版《辦法》提出,京津冀、長三角、珠三角等環境敏感區域置換比例要繼續執行不低于1.25∶1的要求,其他地區由2015年規定的等量置換調整為減量置換,相關主管部門在核實產能置換方案的真實性、合規性后,在部門門戶網站向社會公示,無異議后予以公告。"對審核把關不嚴、監督落實不到位的地區和中央企業,責令限期整改,情節嚴重的向全國通報,并依照法律法規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"。
由于我國鋼鐵行業長期供大于求的格局沒有改變,單從嚴控新增產能角度看,新版《辦法》對鋼價上漲的影響作用不大,也不是推動鋼價上漲的主要因素。但綜合而言,新版《辦法》中提出的減量置換等措施有利于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深入推進。隨著多方面改革推動,聊城無縫鋼管行業逐步進入布局優化、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的發展新階段,聊城無縫鋼管價格有望實現穩中上漲態勢。